2020海淀區民非組織新注冊辦理流程
申請設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流程
1.提交材料
①申請報告
②業務主管單位審件或執業
③場所使用證明(產權證或租賃合同)
④審計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,或資信證明(適用個體)
⑤章程草案(登記經辦人員同意應在章程上加蓋“核準章”并附“章程核準通知書”均一式三份)

⑥舉辦單位和擬任負責人情況;舉辦者為社團的應出具社團登記證及會長簽字復印件;為企業的應出具營業執照和負責人簽字復印件;負責人履歷證明由所在單位部門或人才機構出具
注意①根據舉辦者資產情況可登記法人、個體,合伙三種形式
②一個自然人出資并且擔任負責人的只能作個體登記;不擔任負責人的可作法人登記
③企業、社團和其他力量單獨舉辦或個人聯辦
的只能作法人登記
④教育類只能作法人登記

2.表格填報(一式三份)并及時提交登記管理
①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申請表
②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登記表
③章程核準表
④內設機構備案表
⑤備案表(待公章領回后補交)
⑥帳戶備案表(待后補交)
3.登記收到所有效后60日內作出答復。如準予登記,出具“登記批準通知書”
三、辦理相關階段
1.到登記“登記批準通知書”,繳納公告費
2.憑“登記批準通知書”到代碼辦理代碼
3. 攜代碼證到登記登記證書(正副本)
4.攜登記證書和登記介紹信到
5.到物委核定收費項目、收費標準,到稅務部門申領稅務.

第五條,門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門是本級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(以下簡稱登記管理)。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的有關部門、或者縣級以上地方各級的組織。是有關行業、業務范圍內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業務主管單位(以下簡稱業務主管單位),法律、法規對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管理另有規定的。依照有關法律、法規的規定執行,第二章管轄。第六條。登記管理負責同級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。第七條,登記管理、業務主管單位與其管轄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住所不在一地的。
(三)場所使用權證明;,(四)驗資報告;,(五)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、明;,(六)章程草案,第十條。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章程應當包括下列事項,(一)名稱、住所;。(二)宗旨和業務范圍;。(三)組織管理制度;。(四)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產生、罷免的程序;。(五)資產管理和使用的原則;,(六)章程的修改程序;,(七)終止程序和終止后資產的處理;,(八)需要由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。第十一條。登記管理應當自收到登記申請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準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登記管理不予登記。
民辦非企業單位盈利不能分配給股東。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盈余和清算后的剩余財產則不能用于公益事業,不得在成員中分配,民辦非企業單位其宗旨是向提供公益服務。通過自身的服務活動,促進的進步與發展。其目的不是為了營利,公益性是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大特征,也正因為如此,才會在稅收等方面對民辦非企業單位實行一些特殊的減免政策,民辦非企業單位在從事服務活動的中。可以根據的規定收取合理的費用,以確保成本,略有盈余,這對于維持其生存和發展是非常必要的,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非營利性特點,理解為不以營利為目的。如民辦學校其宗旨應該是彌補教育力量的不足。







